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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一重指什么?(两新项目指什么)

来源:小高教学网 作者:本站 时间:2023-05-01 12:25:01 阅读次数:0

近期不少网友都在问:两新一重指什么?(两新项目指什么),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一些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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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指“两新一重”带来中国PPP投资新契机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0日在北京共同发布《中国PPP蓝皮书:中国PPP行业发展报告(2021)》指出,中国将“两新一重”(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资本开放,并提供更多优质项目选择,为PPP模式融合发展提供新契机。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基础设施领域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发布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数据显示,2021年前11月,PPP新入库项目595个、投资额11773亿元(人民币,下同);签约落地项目527个、投资额12103亿元;开工建设项目478个、投资额8902亿元。


蓝皮书表示,当前中国推动新基建带来的未来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价值惊人,经测算新基建在“十四五”期间预计带动投资超10万亿元。由于县城公共设施完善和服务能力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片区成片开发等新型城镇化发展带动的投资需求明显,仅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压力较大。


“两新一重”战略规划在创造巨大投资潜力同时,也为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发挥企业能动性提供了契机。该项研究建议,传统基建企业、民营企业应抓住市场契机,结合自身项目优势、市场占有率优势、融资优势、专业创新优势等,采取联合发展或部分专业切入等模式,积极探索“两新一重”投资市场。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发展,除“铁公机”(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外,数据中心、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预计在中国重大建设项目中更受关注。


蓝皮书提醒,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在重大项目领域不断深化,将对传统项目投融资模式、项目管理模式、技术应用路径产生巨大影响。但信息化技术具有迭代快速、不确定性大等特点,加大了重大项目实施风险,参与方应以更严谨的态度拥抱创新。


此外,蓝皮书认为,PPP投融资模式在中国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尚有四大瓶颈仍待突破,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少创新型金融项目、项目投资收益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地方政府扶持力度有限等。(完)



2022年安阳市《政府工作报告》部分词语解释

1.“三个一批”


指河南省委、省政府每季度组织召开、全省联动举行的重大项目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三个一批”活动。


2.关爱企业家“八大员”


2020年4月,我市出台《安阳市关爱企业家“八大员”行动计划》,即:当好“宣传员”,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当好“联络员”,建立政企“零距离”沟通机制;当好“组织员”,建立筑巢引凤聚人才机制;当好“勤务员”,建立千员帮千企机制;当好“护航员”,建立依法维权保障机制;当好“解说员”,建立政策上门宣讲机制;当好“交通员”,建立绿色便捷“快车道”机制;当好“保健员”,建立关爱健康服务机制。


3.企业上市“百舸竞帆”


2020年3月,我市出台《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百舸竞帆”行动的实施意见》,意在通过重点培育100家企业,使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0家以上,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达到60家以上、在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总数达到300家以上,努力形成一批企业在资本市场竞相发展、大展宏图的良好局面。


4.金融惠企“四提一降”


指我市开展的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四提一降”惠企安商专项行动。“四提”指市场主体首贷率提高10%以上、新增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提高10%以上、当年新增贷款较上年提高10%以上、直接融资比重提高10%以上,“一降”指力争使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低10%以上。


5.“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升级版


2020年3月,为吸引和留住人才,精准服务我市四大千亿级主导产业以及其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2021年3月,我市制定出台了升级版政策,从“扩大优惠政策覆盖、强化人才服务保障、优化人才保障住房、调整财政分担比例、营造人才良好生态、完善督查问效机制”6个方面精准发力,进一步明确了22项目标任务、34条具体举措。


6.“链长 盟长 链主”


指“产业链链长+产业联盟会长+产业链链主”的“双长一主”机制。市领导担任“链长”,研究制定产业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落实落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原则,引导产业链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联盟、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盟长”,参与产业政策研究、工作方案拟定等重点事项,协同开展强链延链补链工作;产业链核心企业担任“链主”,发挥带动作用,构建连接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融通发展的生态体系。


7.“四级五项百日提升行动”


在市、县、乡、村四级,集中开展涉贫涉灾“大回访”、线上线下“大排查”、滚动推磨“大查纠”、人员分类“大培训”、人居环境“大整治”的百日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8.“林长 警长 网格长”


2021年,我市出台《安阳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提出“林长 警长 网格长”的林长制组织体系架构。第一总林长由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由同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和分管副职担任;林长由同级党政其他领导担任,分别负责各自的责任区域。警长由同级公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协助林长做好责任区域内的案件查办或协调。网格长由同级林业部门相关领导担任,协助林长做好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发展和保护。各级设立林长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


9.“一保一警一消防”


这是我市首创的文物安全保护制度,即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文物收藏单位,文物部门逐处明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安部门逐处明确责任民警;对县级以上文物景区、文物建筑、博物馆、纪念馆等消防重点文物单位,消防救援部门逐处明确消防安全指导员。


10.“一个强市”“八个领先”


这是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我市未来五年奋斗目标,即建成新时代区域中心强市,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区域领先、产业实力区域领先、城市规模能级区域领先、基本公共服务区域领先、生态治理能力区域领先、文旅融合发展区域领先、社会治理效能区域领先、党的建设水平区域领先。


11.“十大战略、百条举措”


“十大战略”是2021年9月河南省委工作会议提出现代化河南建设的战略方向、战略重点、战略路径,即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优势再造战略,数字化转型战略,换道领跑战略,文旅文创融合战略,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制度型开放战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百条举措”是我市为推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在安阳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将每一战略细分出10条具体的工作措施,推行的100条举措。


12.“两个确保”


这是2021年9月河南省委工作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即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两个确保”为今后30年河南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是我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目标和总纲领。


13.“两新一重”项目


这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14.“八个深化”“40条举措”


2022年2月7日,楼阳生书记在全省“万人助万企”活动推进会议中提出“八个深化”,即在加大技改力度上深化、在推动规上工业研发全覆盖上深化、在推动小升规入统上深化、在加大企业上市培育上深化、在数字赋能上深化、在扩大有效投资上深化、在产业链招商上深化、在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上深化。2022年2月11日,我市结合“八个深化”出台《安阳市落实“八个深化”打造“万人助万企”升级版40条举措》。


15.“智慧岛”“双创”载体


“智慧岛”是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数据的“聚、通、用”,推动大数据产业集群发展。


16.“科创十条”


2021年11月24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简称“科创十条”),包括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力度、大力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鼓励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高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力度、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强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加大科技进步奖配套奖励力度、引导中介机构开展科技服务工作10个方面内容。


17.“揭榜挂帅”


“揭榜挂帅”也被称为“科技悬赏制”,是指通过“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全球发榜、签约合作”,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技术难题,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金一体化科技研发体制。


18.“万企兴万村”


这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在“万企帮万村”的基础上开展的行动,即引导民营企业到乡村投资产业、参与乡村建设、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助力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19.“上云用数赋智”


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的专项行动,通过构建“政府引导—平台赋能—龙头引领—协会服务—机构支撑”的联合推进机制,带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上云”重点是推行普惠性云服务支持政策;“用数”重点是更深层次推进大数据融合运用;“赋智”重点是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20.“五医联动”改革


这是指我省为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的医疗、医保、医药、医养、医改联动改革。


21.“一核三屏四带五边”


“一核”即中心城区生态绿核;“三屏”即西部太行山地生态屏障、东部平原生态屏障、北部豫冀界生态屏障,“四带”即南水北调中线生态带、京港澳高速公路生态带、石武高铁生态带、南林高速公路生态带,“五边”即村边、路边、河边、田边、塘(沟)边。


22.“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这是推动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收的重要举措,即通过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让更多劳动者实现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2021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持证人员总量达3000万,基本建成全国技能人才高地,到2035年,从业人员基本实现“人人持证”,实现“技能河南”目标。


23.“百千万亿”创业贷款惠民工程


2021年我市出台《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百千万亿”惠民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计划利用3年(2021年~2023年)时间,打造100个创业信用村、选树1000名创业带头人、扶持1万名乡村创业人员,发放10亿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和鼓励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扶持农民创业、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的积极作用。


24.“四早”要求、“三道防线”


“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三道防线”即基层防线、卡口防线、数字防线。


25.“十五条硬措施”、50条具体措施


2022年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等“十五条硬措施”。2022年4月19日,我省出台《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意见》(豫办〔2022〕12号),从落实责任、开展大检查、严格审批、打非治违、强化执法、重奖隐患举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50条具体措施。


一文读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1.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上文法条中的“举借债务的规模”,具体是指?




答:预算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所称举借债务的规模,是指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的总和,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一般债务是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专项债务是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地方政府举债的方式是?




答: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一般债券是什么?




答: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3号)


4.专项债券是什么?




答: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3号)




5.专项债券项目,对项目资本金的比例是否有要求?




答:




参考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




——《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参考2 :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其中,公路(含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国发〔2019〕26号)




结合以上,常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要求最低资本金不低于20%。




6.专项债券资金能否用作项目资本金?




答: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




7.专项债券资金可以用作资本金的行业是?




答:截止2023年3月,专项债用于资本金支持行业有13个,分别是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873号)




8.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下达路径是




答: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逐级下达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经批准的限额提出本地区当年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报省级政府备案并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




——《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


(财预〔2015〕225号)




9.专项债券可以发行多少年?




答:地方债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允许地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到期还本、提前还本、分年还本等不同还本方式。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




10.专项债是否可以分期偿还?




完善专项债券本金偿还方式,在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基础上,鼓励专项债券发行时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既确保分期项目收益用于偿债,又平滑债券存续期内偿债压力。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




11.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是?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专项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专项债券。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6〕155号)




12.专项债的本金和利息如何偿还?




答: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




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6〕155号)




13.省内的专项债券发行计划是谁制定的?




答:省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本级和市县情况,根据预算调整方案、偿还专项债务本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制定全省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合理确定期限结构和发行时点。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6〕155号)




1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包括?




答: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其他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




15.专项债券资金投向会变化吗?




答:财政部在逐年优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将重点支持现有11个领域项目建设基础上,适量扩大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加力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




——2023年3月1日 “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期




16.土地储备项目现在是否可以通过专项债券筹资?




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包含“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因此目前仅租赁住房建设的土地储备是允许的,其他不可通过专项债券筹资。




17.棚改项目还可以发吗?近期什么样的棚改项目可以发行?




答:可以。一般倾向于项目处于在建阶段、项目属于实物安置、且已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根据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要求,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




18.债券信息公开的渠道?




答: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应当在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部门未设立门户网站的,应当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公开。




预决算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等信息应当在省级财政部门、发行场所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部设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或专栏,支持地方财政部门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券)相关信息。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19.专项债券项目评审中,可以证明项目成熟度高的文件有?




答:准备项目前期资料时,除了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外,以下资料可以证明项目成熟到较高




(1)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3)工程公开招标的过程文件;


(4)已签订的施工合同;


(5)土地使用权证书;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8)项目施工许可证等。




20.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是否可以置换存量债务?




答: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




——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 号)




21.专项债券利息的偿还方式是?




答:常规的10年期以下专项债券按年付息;10年期及以上专项债券按半年付息;制定提前还本计划的项目,按照约定及信息披露的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




22.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配合做的文件有哪些?




答:专项债项目发行前,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做的文件主要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 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文件(信用评级文件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协调编制)。




23.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论证以下方面: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


(2)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3)项目资金


(4)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5)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6)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


(7)绩效目标合理性;


(8)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




24.专项债券项目绩效工作主要涉及的工作是?




答: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第三条要求“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五项工作。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




25.绩效目标管理,主要反映什么内容?




答:绩效目标应当重点反映专项债券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




26.项目绩效评价,主要反映什么内容?




答: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绩效评价要反映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绩效评价提纲由省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范例,并突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特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决策方面。项目立项批复情况;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情况等。




(2)管理方面。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及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情况;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的合理性;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等;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3)产出方面。项目形成资产情况;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情况;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项目运营成本情况等。




(4)效益方面。项目综合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情况;项目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情况;项目直接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




27.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范围?




答: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对象: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引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投资价值发生增减变化,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内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和指导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部门不迟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以下信息:截至上年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截至上年末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等;截至上年末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28.专项债资金用途是否可以调整?




答:可以调整,但是应当符合用途调整的条件和按照相应程序。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属于财政预算管理范畴,主要是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需要调整至其他项目产生的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变动。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




29.想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找哪个部门?




答:专项债券项目用途调整,由省级政府统筹安排,省级财政部门组织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具体实施。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




30.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什么情形可以申请调整?




答: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需求少于预期的;


(2)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的;


(3)财政、审计等发现专项债券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按照监督检查意见或审计等意见确需调整的;


(4)其他需要调整的。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




31.申请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应符合的原则是?




答:




(1)调整安排的项目必须经审核把关具备发行和使用条件。项目属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且预期收益与融资规模自求平衡。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可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周期应当与申请调整的债券剩余期限相匹配。




(2)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优先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




(3)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优先选择与原已安排的项目属于相同类型和领域的项目。确需改变项目类型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4)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




32.申请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程序是什么样的?




答:




(1) 省级财政部门原则上每年9月底前可集中组织实施1到2次项目调整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梳理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确需调整专项债券用途的,要客观评估拟调整项目预期收益和资产价值,编制拟调整项目融资平衡方案、财务评估报告书、法律意见书,经同级政府同意后,及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拟调整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应当准确反映项目基本情况、前期手续、投融资规模、收益




(2)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各地调整申请,统筹研究提出包括专项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券项目在内的调整方案,于10月底前按程序报省级政府批准后,报财政部备案。




33. 申请专项债券用途调整,除了基本程序,还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




(1) 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调整涉及的预算调整和调剂管理。省级政府批准后,对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涉及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减预算安排的专项债券重点支出数额、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程序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他预算调剂事项,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程序办理。




(2) 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调整涉及的预算执行管理。对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原项目对应的预算科目收入、支出进行调减,对调整安排的项目对应的预算科目收入、支出进行调增。原项目调减的金额应等于调整安排的项目调增的金额。涉及跨地区专项债券调整的,要对专项债券的债务(转贷)收入、债务(转贷)支出等预算科目进行相应调整。涉及跨年度专项债券调整的,要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要求,在当年预算收支中对相关预算科目进行调整。




(3) 省级财政部门在地区间调整债券资金用途时,应与相关地区重新签署转贷协议或通过预算指标文件明确调整事宜。




34.申请专项债券用途调整,还需要信息公开披露吗?




答:




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省级财政部门要按以下原则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1)专项债券用途调整,不改变原专项债券注册信息,包括债券发行量、期限、代码、名称、利率、兑付安排等。




(2)专项债券用途调整,要发布调整公告,重点说明调整事项已经省级政府批准,一并公开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专项债务情况等。




(3)专项债券用途调整,要公布项目调整信息,包括调整前原已安排的项目名称、调整金额,以及调整后项目概况、分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资金




(4)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35.申请专项债券用途调整,信息公开的平台是?




答: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省级政府批准后(涉及预算调整的按程序报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www.celma.org.cn),以及省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发行登记托管机构门户网站等公开相关预算调整和项目调整信息。




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省级政府、市县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地区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相关信息。




36.项目专项债资金申请下来后,使用缓慢的主要原因可能有哪些?




答:




(1)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建设内容、设计功能与实际需求不符;


(2)专项债券资金以外的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3)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导致项目无法进入施工阶段;


(4)其他原因。




37.PPP项目是否可以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答:PPP项目及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主体及偿债主体不同,目前国家未出台PPP和专项债券结合的政策,因此,目前专项债券资金不能用于PPP项目。




38.专项债券支付利息如何确认?




答:专项债券除了要偿还本金,还要支付利息,利率是根据该支债券的发行结果来确认。可以通过2023年实际的发行情况了解。






根据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报告(2023年1月)》,2023年1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12%,其中一般债券2.97%,专项债券3.16%。具体如下图




2023年 1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分期限)




39.已完工的项目是否可以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答:不可以。专项债券资金可以用于新建或在建项目,资金下达后要求形成实物工作量。




40. 哪些单位可以做项目实施主体?




答: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有机关法人证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授权)。




具体各省要求有不同,以本省要求为准。




41. 同类项目可否可打包发行?




答:根据项目所属区域、行业、类型等因素,可采取同类项目集合方式发行。譬如多所幼儿园、学校(单个子项目平衡到整体平衡)专项债申报要求项目要入发改重大项目库(一个项目一个代码,同类项目建议打包一个立项)。




同类型项目具体可否打包发行,以省级发改部门意见为准。




42.项目尝试发行专项债券筹资,项目自身收益低如何办?




答:建议通过延长发债期限、降低发债额度、寻找与项目相关的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或者政府补贴等(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或者政府补贴占比不能太高)。




43.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以补充中小银行资本?




答: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受当年的政策限制,具体根据当年政策要求实施。




2020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二是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四是加强监管和全过程审计监督。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据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且应制定退出机制,保证及时退出。




44.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都可以发专项债券,为什么义务教育不可以?




答:学前教育项目有保育教育费收入、伙食费等;职业教育项目有产教融合收入、住宿收入、技能培训收入等。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项目有较好的收益




45. 什么项目不需要履行环评手续?




答:对于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项目,无需履行环评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提到: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认为确有必要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等,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后实施。




46.专项债券项目发行之前,需要公开信息披露哪些内容?




答: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前,提前5个以上工作日公开以下信息:




(一)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包括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包括本地区、本级或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市县级政府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拟发行专项债券对应的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三)专项债务情况。包括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地区分布、期限结构等;


(四)拟发行专项债券信息。包括规模、期限及偿还方式等基本信息;


(五)拟发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分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资金


(六)第三方评估信息。包括财务评估报告(重点是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情况评估)、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等;


(七)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发行债券编码、利率等信息。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47.专项债券项目收益




答:需匹配,收益挖掘要遵循以下原则:




(1)直接性原则(收入


(2)相关性原则(收入


(3)可衡量原则(收入有参考依据或标准)




48.如专项债券资金长期闲置,该怎么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高度重视专项债券使用绩效问题,印发了一系列文件,为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盘活专项债券资金,减少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或资金拨付后沉淀在项目单位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一是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要求地方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健全项目控制机制,严格将专项债券与项目相对应,确保债券资金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




二是切实加快专项债券项目预算执行。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专项债券发行后及时拨付债券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是允许调度库款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在专项债券发行完成前,对预算已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归垫。




四是允许调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盘活专项债券资金。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目,允许省级政府及时按程序调整用途,优先用于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两新一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是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日常监督作用。授权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履行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监督职能,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逐笔监控,既要监督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偿还等情况,又要及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形成合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问题来自于:(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3086号建议的答复财预函〔2020〕136号)




49.为什么需要提前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




答: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主要考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发行的节奏要根据经济形势、宏观调控的需要等合理把握。当前,我国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要求财政政策发力适当靠前,提前下达专项债券额度,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主要是为了尽早发挥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般于每年三月份召开,导致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获批后,各地方政府需在当年五月份才能使用。为平衡地方建设项目需要和资金使用需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于2018年12月29日决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明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并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0.项目收益覆盖倍数怎么计算?




答:专项债券项目收益覆盖倍数,是指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内,项目运营总收益/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值。




51.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向包括“两新一重”,“两新一重”指的是什么?




答:“两新一重”顾名思义,也就是两个“新”和一个“重”,分别是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




“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支持加装电梯,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52.土地使用权有几种获取方式?




答: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53.要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监管?




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动态监测地方财政、相关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各类参与主体,逐个环节跟踪进展,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相关主体责任,既要督促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也要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决不能乱花钱。




——《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 号)




54.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哪几个阶段?




答: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使用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示意图




55. 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有哪些?




答:


专项债券投向领域




1.交通基础设施


(1)铁路;(2)收费公路;(3)机场(不含通用机场);(4)水运;(5)城市轨道交通;(6)城市停车场;(7)综合交通枢纽。




2.能源


(1)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2(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城市配电网、边远地区离网型新能源微电网);(3)煤炭储备设施。




3.农林水利


(1)农业;(2)水利;(3)林草业。




4.生态环保


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




5.社会事业


(1)卫生健康 (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


(2)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3)养老托育;(4)文化旅游;(5)其他社会事业。




6.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1)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 (含国家物流枢纽、农产品 批发市场);(2)粮食仓储物流设施;(3)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 (含应急物资中转站、生活物 资城郊大仓基地)。




7.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1)市政基础设施(供排水、供热、供气、地下管廊);(2)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8.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1)京津冀协同发展;(2)长江经济带发展;(3)“一带一路”建设;(4)粤港澳大湾区建设;(5)长三角一体化发展;(6)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7)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8)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9.保障性安居工程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保障性租赁住房;(3)棚户区改造(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4)公共租赁住房。




10.新能源项目


(1)大型风电基地、大型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等绿色低碳能源基地 (含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2)公共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




11.新型基础设施


(1)云计算、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 (主要支持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和国家数据中心集群);(2)轨道交通、机场、 高速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3)市政、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4)国家级、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和数字化转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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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有哪些?




答:




57. 新增一般债券发行之前需要公开什么信息?


答: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新增一般债券发行前,提前5个以上工作日公开以下信息:


(一)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包括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二)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债务情况。包括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地区分布、期限结构等;


(四)拟发行一般债券信息。包括规模、期限、项目、偿债资金安排等;


(五)第三方评估材料。包括信用评级报告等;


(六)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新增一般债券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发行债券编码、利率等信息。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58. 新增一般债券存续期需要公开什么信息?


答: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一般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和指导使用一般债券资金的部门不迟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以下信息:


(一)截至上年末一般债券资金余额、利率、期限、地区分布等情况;


(二)截至上年末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三)截至上年末一般债券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等;


(四)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59. 新增一般债券重大事项公开内容?




答:一般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使用一般债券资金地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重大事项的,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等有关规定提出具体补救措施,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告,并由省级财政部门公告或以适当方式告知一般债券持有人。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60.一般债务的预算科目如何管理?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内筹措的一般债券收入、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务收入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债务收入应当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线下反映,省级列入“一般债务收入”下对应的预算科目,市县级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预算科目。


增加举借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包括本级支出和转贷下级支出。一般债务支出应当明确到具体项目,纳入财政支出预算项目库管理,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一般债务安排本级的支出,应当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线上反映,根据支出用途列入相关预算科目;转贷下级支出应当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线下反映,列入“债务转贷支出”下对应的预算科目。


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应当根据当年到期一般债务规模、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等因素合理预计、妥善安排,并列入年度预算草案。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应当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线下反映,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下对应的预算科目。一般债务利息和发行费用应当根据一般债务规模、利率、费率等情况合理预计,并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统筹安排。


一般债务利息、发行费用支出应当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线上反映。一般债务利息支出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下对应的预算科目,发行费用支出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下对应的预算科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




61.一般债务如何进行批复?




答: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一般债务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调控政策、各地区公益性项目建设需求等,提出分地区一般债务限额及当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省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增加举借一般债务和安排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的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后报财政部。




一般债务转贷下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及时将一般债务转贷的预算下达有关市县级财政部门。 接受一般债务转贷的市县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及时与上级财政部门签订转贷协议。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




62.新增专项债券存续期应公示的信息?




答: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和指导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部门不迟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以下信息:




(一)截至上年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二)截至上年末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等;


(三)截至上年末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


(四)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63.专项债券重大事项公开?




答:专项债券存续期内,对应项目发生可能影响其收益与融资平衡能力的重大事项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等有关规定提出具体补救措施,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告,并由省级财政部门公告或以适当方式告知专项债券持有人。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64.专项债券的预算科目如何管理?


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内筹措的专项债券收入,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


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线下反映,省级列入“专项债务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科目,市县级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增加举借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包括本级支出和转贷下级支出。专项债务支出应当明确到具体项目,纳入财政支出预算项目库管理,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


专项债务安排本级的支出,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线上反映,根据支出用途列入相关预算科目;转贷下级支出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线下反映,列入“债务转贷支出”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应当根据当年到期专项债务规模、政府性基金财力、调入专项收入等因素合理预计、妥善安排,并列入年度预算草案。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线下反映,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科目。


专项债务利息和发行费用应当根据专项债务规模、利率、费率等情况合理预计,并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统筹安排。


专项债务利息、发行费用支出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线上反映。专项债务利息支出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科目,发行费用支出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科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


65.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与专项债券对比?


答: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需相关金融机构依法合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相关金融机构行使相应股东权利,不参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退出方式。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为股权融资参与到项目投资构成中,相比专项债券,可以显著降低企业的负债率,同时其将风险也对应给到了市场,不再由政府进行兜底,可减轻财政还款压力,避免地方政府杠杆率过高导致的风险。


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与专项债券两者之间不是割裂、对立的存在,两者支持的投向领域基本一致,期限、利率也较为接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可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同时对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中因额度限制无法获得支持的项目,符合专项债券项目条件的可申请报送专项债需求。


66.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用途及投向领域?


答: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用于补充投资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


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运用金融工具,重点投向三类项目:一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分别为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二是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三是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


67.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运作方式?


答:2022年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后,由人民银行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审核确定备选项目清单,按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自主投资,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等方式投放基金。


浙江发布《“十四五”规划\u0026lt;纲要\u0026gt;名词解释》一起来了解

浙江发布消息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全文中,出现了类似“四个强省”、“六个浙江”、“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四横三纵”架构体系等专业性较强的词语,它们都是啥意思?


近日,浙江发布《“十四五”规划<纲要>名词解释》,对这些专业性较强的词语进行了解释,一起来了解↓↓


“四个强省”


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在工作导向上突出改革强省、创新强省、开放强省、人才强省,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努力形成引领未来发展的新优势。


“六个浙江”


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浙江要实现的具体目标是努力建设“六个浙江”,即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


八大万亿产业


浙江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集中力量发展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等七大万亿产业。2017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在七大万亿产业的基础上,增加文化产业,提出发展八大万亿产业。


“四大建设”


推进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是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浙江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和主平台。


千万工程


2003年6月,浙江省委全面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展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大行动。


五大历史使命


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新发展阶段浙江必须肩负起的五大历史使命,即书写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的新篇章、展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新成果、展现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路径的新担当、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新征程、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能力。


“无废城市”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县乡一体、条抓块统”


把县乡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从县域范围统筹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功能、职责、编制、人员力量,优化条块运行机制。


“鲲鹏行动”


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通过“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引进支持一批全球顶尖人才,解决浙江人才队伍“有高原缺高峰”的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人才飞地


创新引才用才方式,不求所在、但求所用,通过设立离岸孵化基地、研发机构等方式,“走出去”就地吸引使用优秀人才,主要有海外、省外、市外三种“人才飞地”模式。


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


开展新生代企业家教育培养,建立健全老一辈企业家导师传帮带、到经济部门挂职锻炼、强化政治激励等制度,引导新生代企业家接好政治传承之班、事业传承之班。


“金蓝领”职业教育提升行动


以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重点人群,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优秀高技能人才队伍。


“瞪羚”企业


对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种通称。它们具有与“瞪羚”共同的特征,即个头不大、跑得快、跳得高。


“独角兽”企业


投资行业尤其是风险投资业的术语,一般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


网上技术市场3.0版


按照全要素聚集、全链条服务、全球化生态的规划思路,升级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平台,打造统一的科技成果交易体系、服务体系、统计监测分析体系,构建线上线下、有形无形、国际国内一体化的技术市场体系,形成“招拍挂、股改投”联动的技术交易模式和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生态。


“浙江拍”品牌


依托浙江省市场优势和技术市场平台体系,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活动,促成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实现全球成果浙江用、浙江市场全球用。


“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


首台(套)装备是指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包括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等。


首批(次)新材料是指企业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专利或者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新材料。


首版(次)软件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者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


指创新创业的各类主体和要素融通创新、协同创新的一个生态系统。


“产”是指以企业为主的产业化活动;“学”是指以高校为主的教学活动;“研”是指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活动;“用”是指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金”是指科技金融的深度融合;“才”是指科技人才团队的引进培育;“政”是指政府的公共创新服务体系;“介”是指科技中介服务;“美”是指美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云”是指以“互联网 ”、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应用。


“揭榜挂帅”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解决关键问题为目标,通过公开择优、竞争性分配方式,引入赛马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投贷联动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链主”企业


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较高的行业市场占有率、较好可持续发展力,能主导行业生态和资源整合的龙头企业。


“品字标”


省委省政府部署构建的以“品”字为品牌标识的浙江区域公共品牌,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认可、社会参与、政府监管”要求,以“先进标准 严格认证”的模式,形成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培育一批代表浙江高质量发展形象的浙江品牌,目前已建立“品字标浙江制造”“品字标浙江农产”“品字标浙江服务”等子品牌。


“两新一重”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


“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


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文化旅游、能源环保、技术改造等六大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年度计划投资超6000亿元,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着力提升浙江产业和企业竞争力。


“四个一批”


对项目按“四个一批”阶段进行分类,即谋划盯引一批、前期协同一批、建设实施一批、建成投产一批,实现重大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和服务。


PPP模式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国际通行配置资产的方式,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不动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


数字赋能626行动


《浙江省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的重大举措,即实施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促进、智能制造新模式培育、数字生活场景推广、线上创业就业激励、数据要素增值、数字化治理提升等六大行动和26项具体举措。


“1 N”工业互联网


“1”是指培育一个跨行业、跨领域、具有国际水准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N”是指培育一批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等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医后付”


患者结束所有诊疗流程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助机、移动终端或PC端完成费用结算的方式。


“无感付”


通过签约或预授权的方式,经过生物识别或者图像扫描等手段对支付主体进行识别后自动完成支付的方式。


“四横三纵”架构体系


指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平台架构七大体系,“四横”分别是全面覆盖政府职能的数字化业务应用体系、全省共建共享的应用支撑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三纵”分别是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


“两地三中心”政务云


指浙江省政务云同城双活中心(主中心、同城灾备中心)和异地备份中心。


“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


2018年温州成功获批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先行区。


“小升规”


指规模以下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雏鹰行动”


指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发展的行动计划,其目的是为了打造创业创新的良好生态,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企业,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放水养鱼”


遴选一批细分市场有竞争优势、成长性好、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建立企业培育库,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凤凰行动”


推动公司上市,培育形成数以百计的行业龙头企业和数以千计的骨干企业,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逐步形成“企业成长—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的发展格局,加快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雄鹰行动”


围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每年遴选100家左右优质企业,支持企业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迈向世界一流水平。


隐形冠军


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


单项冠军


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科创金融


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系统安排。


普惠金融


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绿色金融


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数字金融


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相结合的新一代金融服务,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网上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及网上贷款、网上保险、网上基金等金融服务。


政保合作机制


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入具有资质的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力量,探索推进有较强社会公益性的保险服务,更好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作用,形成政府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机制。


营商环境“10 N”便利化行动


“10”指企业开办、建筑许可、用电、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纳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世行营商环境评价高度关联指标;“N”指浙江走在改革前列的“企业注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特色指标,通过系统集成、数字赋能、“一件事”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等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营商环境。


“证照分离”


“证”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照”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照分离”即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的一种登记制度。


标准地 承诺制 代办制


标准地是指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排放标准、单位能耗标准等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承诺制是指申请人对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的审批方式。代办制是指由专业专职的政府代办员依法依规无偿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或部分代办服务。


“双随机、一公开”


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信用建设“531X”工程


聚焦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构建公共信用指标体系、信用综合监管责任体系、公共信用评价及信用联合奖惩体系3大体系,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体系在若干重点领域创新应用。


“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


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一中心”是指国际油品交易中心;“三基地”是指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国际石化基地;“一示范区”是指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五大定位


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


由企业发起、各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的面向全世界的电子贸易平台,以帮助全球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和年轻人更方便地进入全球市场、参与全球经济。


“千年古城”复兴计划


根据《浙江省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方案》,选择曾为王城或郡治、州府、县衙所在地以及界址清晰、自成体系的老县城,现为乡镇(街道)的行政单元,每年组织一批10个左右试点,分三年累计形成30个左右“千年古城”复兴试点。


“人地钱挂钩”


指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模挂钩。


“两进两回”


指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


“肥药两制”


即化肥和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定额制使用。


“四好农村路”


指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


智慧海洋“1355”行动


围绕努力打造全国智慧海洋建设示范省1个总体目标,提升海洋信息综合感知、通讯传输、信息资源处理3大基础能力,构建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管理、海洋生态环境、海洋防灾减灾与应急、海洋民生服务5大领域智慧应用体系,强化智慧海洋产业技术、规范标准、平台项目、运行维护、政策环境5大支撑保障。


飞地经济


指打破区划限制,以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工业互联网


新型网络、先进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的新型工业数字化系统,支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卫星互联网


通过卫星为全球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五纵五横”客运主骨架


“五纵”包括沿海通道、沿海二通道、宁杭温通道、合金温通道、沪杭衢通道;“五横”包括沪湖合通道、(舟)杭武通道、台金衢通道、温丽衢武通道、温武吉通道。


“四纵四横多联”货运网络


“四纵”包括沪昆通道、沿海货运通道、金温通道、九景衢宁通道;“四横”包括宣杭甬通道、金甬舟通道、金台通道、温武吉通道;“多联”指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


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


指快递进村、进厂、出海。


浙江文化基因


从美术、音乐、小说、戏剧、故事、俗语、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元素切入,厘清其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并且对每一个元素从物质要素、精神要素、语言和象征符号要素、制度规范要素等进行分析,从而找到其赖以生存发展的最关键“知识(技能)点”,这一“知识(技能)点”就是文化基因。


南宋文化


南宋(1127-1279年)时期,中原文化与吴越文化碰撞融合形成的精致而开放的历史文化。


南孔文化


指南宋初年孔氏南迁衢州后,孔氏文化在不同历史条件和环境下与当地文化不断融合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区域文化体系。


永嘉学派


南宋时期在浙东永嘉(今温州)地区形成的、提倡事功之学的一个儒家学派,是南宋浙东学派中的一个先导学派。因其代表人物多为浙江永嘉人,故名。


永康学派


以南宋陈亮为代表的学派,因陈亮为婺州永康人,故名。与永嘉学派并称为事功学派。


阳明心学


明代著名思想家王阳明的心学思想。


和合文化


“和”指和谐、和平、中和等,“合”指汇合、融合、联合等,“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是汉民族所追求的一种文化理念。和合文化的发祥地据传在天台山,其“因缘”


“百县千碗”


浙江省政府重点打造的一项品牌工程、文脉工程、惠民工程,旨在更好地传承浙江美食文化,发掘旅游特色美食,弘扬生态意识,打造更优质的“养胃”旅游产品。


文旅融合IP工程


IP是指知识产权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文旅融合IP指文化与旅游要素融合下,文旅企业和产品的品牌形象。文旅融合IP工程指以IP创建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将文化和旅游资源转化为文旅融合IP的工作体系。


碳达峰


指某个地区或行业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然后经历平台期进入持续下降的过程,是二氧化碳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


碳中和


指一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等形式抵消,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开展绿色技术创新行动,即培育10个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的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支持100家企业创建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认定1000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


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升级版


浙江“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抓手,即围绕9大领域,实施9大工程,建设百个重点项目,已迭代升级、接续实施三轮计划。“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实施第四轮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


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农田、牧场、水产养殖场等人工生态系统的生态供给价值、生态调节价值、生态文化价值和生态支持价值的总和,是与GDP相对应的衡量生态系统价值的一个核心指标。


“零碳”体系试点


选择一批低碳工作基础良好的市、县、镇、社区等区域或政府机关、企业、学校等主体,利用低碳节能手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对于无法削减的量通过碳交易、购买碳汇等方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探索碳中和路径。


“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


即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模式,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担负人才培养任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


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


即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联盟、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一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和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登峰学科”建设计划


引导省属高校聚焦优势、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特色,重点建设10个左右高水平学科,冲击国家“双一流”或A 学科。


“三医联动”


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


“六医统筹”


医保、医疗、医院、医药、医生和中医统筹发展。


“五级五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省、市、县、乡、村五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康养联合体


依托养老或康复机构,整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和护理员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复护理服务。


粮食供应链安全“255工程”


力争到2022年,全省打造20家现代化粮食批发市场、50家粮食流通骨干龙头企业,在省外建立500万亩稳固粮源基地。


“四个最严”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雪亮工程”


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


“一中心”指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四平台”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基层治理功能性平台;“一网格”指村(社区)全科网格。


“分调裁审”改革


建立“分流 调解 速裁 快审”机制,实现诉讼案例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审判质效。


“四责协同”


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机制,即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三个区分开来”


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四个重大”


指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



放大基础设施建设乘数效应


基础设施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应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放大基础设施建设“乘数效应”,加快推进其落地见效,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承载平台,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从短期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是扩大有效投资、有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现实需要,对扩大短期需求、增强发展动能、稳定市场预期、带动就业和改善民生功效突出,能起到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压舱石”作用;从中长期看,则有利于优化供给结构,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中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还能增强极端情况应对能力,提升国家战略安全的支撑保障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今年4月份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出新部署,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指明了方向。今年以来,受超预期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长动力减弱,有效需求不足等矛盾显现,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此,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措施先后落地,明确要求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基础设施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尤其是近日出台的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在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落到项目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亿元以上额度,将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形成有力支撑。


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政策效应加快释放,应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放大基础设施建设“乘数效应”,加快推进其落地见效,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首先,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加快实施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前期工作成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加大“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全面启动“东数西算”工程,扎实推动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年度项目清单等落地建设。要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快构建国家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全面补齐基础设施发展短板,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其次,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和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严格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严禁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加强督促检查,在确保任务按时完成的同时,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强化部门分工和统筹协作,协同推进系列政策举措靠前发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项目实施跟踪分析和指导。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督促地方加大建设项目协调和实施力度,完善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机制。


再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和资源要素保障。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协调配合,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通过PPP模式或REITs等创新型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基础设施用地、用林、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探索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督促各地依法合规加快推动项目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报建审批手续,适当调整和简化审批流程与环节,加快落实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建设条件。


最后,加快释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效能。据测算,今年6月份和8月份释放的两次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共可撬动1.5万亿元的投资规模。要以此为引领,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协调配合。政府应积极做好项目前期的研究论证、申报和审批工作,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提供资本金或信贷额度支持,引导商业银行积极投放配套资金,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中央与地方形成合力、项目与资金形成联动,有力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丁金学)




基础设施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应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放大基础设施建设“乘数效应”,加快推进其落地见效,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承载平台,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从短期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是扩大有效投资、有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现实需要,对扩大短期需求、增强发展动能、稳定市场预期、带动就业和改善民生功效突出,能起到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压舱石”作用;从中长期看,则有利于优化供给结构,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中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还能增强极端情况应对能力,提升国家战略安全的支撑保障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今年4月份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出新部署,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指明了方向。今年以来,受超预期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长动力减弱,有效需求不足等矛盾显现,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此,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措施先后落地,明确要求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基础设施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尤其是近日出台的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在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落到项目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亿元以上额度,将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形成有力支撑。


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政策效应加快释放,应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放大基础设施建设“乘数效应”,加快推进其落地见效,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首先,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加快实施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前期工作成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加大“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全面启动“东数西算”工程,扎实推动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年度项目清单等落地建设。要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快构建国家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全面补齐基础设施发展短板,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其次,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和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严格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严禁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加强督促检查,在确保任务按时完成的同时,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强化部门分工和统筹协作,协同推进系列政策举措靠前发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项目实施跟踪分析和指导。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督促地方加大建设项目协调和实施力度,完善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机制。


再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和资源要素保障。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协调配合,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通过PPP模式或REITs等创新型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基础设施用地、用林、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探索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督促各地依法合规加快推动项目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报建审批手续,适当调整和简化审批流程与环节,加快落实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建设条件。


最后,加快释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效能。据测算,今年6月份和8月份释放的两次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共可撬动1.5万亿元的投资规模。要以此为引领,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协调配合。政府应积极做好项目前期的研究论证、申报和审批工作,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提供资本金或信贷额度支持,引导商业银行积极投放配套资金,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中央与地方形成合力、项目与资金形成联动,有力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丁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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